The Road Not Taken

公司上周招了一批summer intern,一个个过关斩将留下来的名牌大学或是海外留学归国的朝气蓬勃的青年人们(这很重要)。在进公司的第一天受训里,Senior给他们做了一个游戏——让大家坐在位子上鼓掌。起初,每个人有自己的节奏,听来有些“乱”,渐渐地,大家的节奏变得一致,房间里的所有人按照同样的速度齐齐击掌。故事的有趣点在后面,Senior用这个游戏来教导这些朝气蓬勃的青年人:在一个团队里,人与人之间会相互影响从而协作。

Robin Williams在89年的影片《死亡诗社》里扮演过一个也许在21世纪都少有的中学教师。他在课堂上给他的学生们做了同样的游戏,结果一样,结论却完全相反。他用这个游戏来说明顺从(conformity)的问题,说明坚持与众不同的信仰的困难。他说:“我们都有一种被人接受的需要,但是你们必须坚信自己的信仰是独特的,是你自己的,哪怕别人认为很怪或很讨厌,哪怕一群人来说那太差了。”

于是他让小伙子们重新在院子里行走/击掌,找到自己的方式、步伐、方向,不要表演给任何人看,甚至不要演给自己。即使古怪、愚昧,什么都行。在学生们开始探索自己的步履时,有个小伙子却始终倚柱而立,他说:“我在行驶不做的权利。”这是逆流而上的权利。

An Edinburgh Close

I shall be telling this with a sigh
Somewhere ages and ages hence: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wood, and I—
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
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 

这是Robert Frost写于1920年的一首名作的最后一段。
一片森林里分出两条路,而我
我却选择了人更少的一条
这就导致了所有的不同

两种分析皆无错,
只是我们还年轻,我们浪漫,我们还活着,
这很重要。

 

 

 

photo by annie @ Edinburgh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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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少数派少数
只是,多数派异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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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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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发现曾轶可很动听

于是我放心了。

如果不是经过了以下一番纠结,故事的结局一定不是这样。
也许上个礼拜,我还是对绵阳音嗤之以鼻的人,
可是现在我会说好听,
并且会因为我这样说,而对自己觉得很放心。

最近听说曾轶可的新专辑很“感人”,
于是某天临睡前,我被要求试听一下。
这种试听,并非出于纯粹的品味,而是带有明显的挖掘音乐里“感人”成分的动机。
一曲过后,qu问我感觉怎样。
怎样?我完全丧失了感觉,我从一开始就没有要感觉它,就只是在一心一意寻找它好听的成分。
也就是说,它在一开始,未被鉴定前,就已经并且应该是好听的了,
我所要鉴定的,不过是我自己的鉴赏能力,发现它的好听,是我鉴赏能力合格的标准。
于是我回答说:“让我告诉你一件事,其实我不会欣赏音乐。”
结果我得到的是一句冷冷的“我知道。”

我很不服气,我实在不明白这年头很多大红大紫的人,究竟是哪一点吸引人。
于是我们的话题从曾轶可转到了萨顶顶,
我不明白,那么多人都欣赏得了她吗?

约莫两年前,我曾给qu介绍过一份工作,倘若她当时欣然接受offer的话,那她就是今天萨顶顶的宣传,
或者更好一点,经纪人。
她说,萨顶顶走红的策略,就是告诉你,我在国际上很红,那在中国就必然会红。
你说自己在国际上得过多少大奖,国内就立即会出现一批文艺青年们力挺你。
这就是当年章子怡走红的策略,也是今天李冰冰效仿的路线。
于是我心满意足地得到结论:
大部分群众都没有鉴赏能力,我不过是其中之一罢了。

读书的时候,上语文课,70%以上的题目都是问:这篇文章好在哪里?这句句子好在哪里?这个词好在哪里?
所以我从来没有机会去想,也许我并不喜欢这段文字,管它是不是出自大师手笔。
它好不好,是没有权利去想的,因为它一定是好的,必须是好的,
我所需要去思考的,只是它到底好在哪里。
文学作品是这样,美术作品是这样,音乐作品是这样,摆在我面前的一切东西都首先是好的,其次才是好在哪里。
久而久之,我不会思考第一个问题了,它被自动从大脑中过度。
所有书本里的文章都是写得好的,所有艺术馆里的作品都是美的,所有的指示都是对的,所有身边发生的事情都是正常的。
我没有了我,有的只是让我无论如何都要去符合这些好的、美的、对的、正常的标准。

于是,当有一天所有人都在听周杰伦,可我完全听不懂的时候,
我开始恐慌。
当有一天当我发现郭敬明很红,可是我实在回答不出红在哪里,
我开始恐慌。

后来有人告诉我,周杰伦之所以伟大,是他把国语的音调在歌曲里全部去掉,使得普通话终于能像英文一样说唱也很溜。
我觉得有理。无论是否好听,革新的东西总应该得到更多宽容和支持。
所以我开始接受周杰伦,并且为自己又一次符合了正常标准而长吁一口气。

今天早上,窝在被子里听曾轶可。
对,是绵阳音,是我受不了的绵阳音。可是歌词本身真诚而不做作,
唱词里所说的一切,就是她那个年龄的人,会思考的问题,
年轻简单;
曲调也好,从低音一下跨到高音,那么随意老练。
我感到动听,
纯粹的。我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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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像佣人一样疼我,不缺

Tune是家里的佣人,印尼人,长我三岁。
在我搬进这个家之前,我对菲佣/印佣们的印象,只是周末在中环或者铜锣湾的广场、地道、天桥上坐满一地的姑娘们。
我曾经感叹于菲律宾是个多么伟大的民族,
几乎整个国家的女人都输出了,半个国家都在给外国人做佣人,却依然能保持那么高傲的乐观。
哪怕只是在幼儿园门口接孩子那会儿工夫,这群女人只要有三两个聚到一起,就会载歌载舞,随时开派对,
甚至在中环最时尚的店铺门口,她们都会内衣外穿搞赛跑。
无所谓路人的眼光,看久了也习惯了,她们成为城市里很自然的一道风景。

我刚搬来的时候,手足无措于有佣人照料的日子。
不习惯别人帮我洗衣服、整理房间、买菜做饭给我吃,连沟通也很不顺利。
佣人们都是不懂国语的,有些菲佣会讲英文(她们关于蔬菜食品的词汇量远远大于我),
而Tune则只说带有浓重印尼口音的广东话。
所以开头几天,我都会抢在她之前,自己悄悄铺床、洗贴身衣物、煮面。
结果现在,已经很习惯有她的日子了,
就连吃个橙子,她都会把皮削好,一囊一囊摆在盘子里,放上叉子再端上来。
所以爸妈每次在电话里说,外面总没家里舒服,就会遭到我反驳。
现在不但全部衣服都归她洗,还会时常要求她,有些要手洗,有些洗完还要烫。
Tune会把全家人的衣服,洗好烫好叠好,放在不同的房间,每个人的柜子里。
所以我常常会收到Jessie的毛巾,或者要去Maggie的柜子里找我的袜子。

刚来的时候,很不好意思被人伺候。
开饭的时候,我会邀请Tune跟我一起在客厅吃,但她非常坚持不和主人同桌吃饭。
她会拨一点菜,一个人躲在厨房或者自己房间吃。
我知道,有些香港家庭是很介意这些事情的,不跟佣人共用厕所,甚至不让佣人从正门出入。
所以香港有些房型在设计的时候,会在厨房开一个给佣人出入的后门,工人房里也会有独立的卫生设备。

当我在这里住久了,习惯了有人照顾,也开始多一点了解她。
我不再邀请她跟我一起吃饭,我知道这样她也会舒服一点。
我知道她不吃猪肉,今天开始要进入斋月,每天六点以后到太阳落山前,都不吃东西。
我知道她有时候问我要不要吃水果,是因为她自己想吃,
我就会若无其事地回答她:好啊,我们一人一半。
我也知道,她最想在客厅里看电视,但是主人不让。

佣人们的生活其实很单调,周一到周六做家务,周日不用做工,就跑去大街上聚会。
出门总是免不了要消费的,所以菲佣们就去找学校、广场、地道、天桥这样的免费场所,铺块餐布就一地坐下,嘻嘻哈哈。
据说香港政府曾经提出过要在港岛开一栋楼,专门供菲佣聚会,结果遭到菲佣反对,说侵犯她们人权,此事也就不了了之。
到了周日,佣人们继续涌向最最繁华的街头,导致中环有些非常高端的品牌门店,周日反而不营业。
Tune长得很瘦小,整天穿深色的T恤,在房间里的角角落落忙活来忙活去,我常常都会看不见她;
可是一到礼拜天,她就大变身,穿上鲜亮的衣服,戴闪亮的耳环,涂上口红,我常常认不出她来。
佣人们一个月就三千几百港币工资,超市价;主人包吃包住,所以她们一般会留三五百块在身边,其它全部寄回老家,
这些在别人家里做工的女人们,个个背后都养着一大家子人。

Tune每天要打很久电话,她的手机上插着耳麦,这样,拆窗帘的时候、收衣服的时候、做饭的时候,她都可以打电话。
当我发现她每天睁开眼睛就打电话之后,我开始明白,其实她并不开心。
Tune长我三岁,离家已经九年了。
她说家里还有弟妹,还在上学。
她说常常想家。

前两天,Tune因为问我借两百块钱(说是爸爸等钱治病),
被Maggie姐姐说不懂规矩。
Maggie出门以后,Tune站在我门口开始哭。
那一刻我有点想拥抱她,
我想她明白的——出门在外,大家都不容易。

有时候翻翻两年前写的博,那时候觉得香港的每一个景象都值得记录;
现在却习惯于这里的每一条街道、火车站的每一分钟广播、
商场里每一年立起的圣诞树。
就好像现在开始习惯于佣人帮我洗衣服做饭一样。
开始适应这样一种生活和关系。

我想要什么,她都会做得很好。
我说要手洗,她就手洗;我说要烫平,她就烫平;
我要吃水果,她就去切;我要出门,她就整理房间。
但我没有放在洗衣袋里的毛巾,她不会知道要洗。
久了,自然互相对这种关系产生一种默契。
以至于有时候回家发现
她主动把我穿久了却忘记放在洗衣袋里的衣服拿去洗,
我都会感激不尽。
在两个人的关系里,一不小心就会让自己沦入危险的卑贱,
并心甘情愿着。

 

photo by annie @ 798 Beijing,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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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佩,你有没有去上学

 
photo by annie @ Shek O, HK, 2009.

每每看见这般年纪的孩子,我就会想起佩佩——
那个锅炉房爷爷的小孙女。
记得她小小的身体,攀上高高的围墙,
抱着栏杆上的复旦logo对自己说:
长大了,我也要念这所学校。

认识佩佩那年,她才四岁,
穿裙子,梳辫子,不说话,我喜欢的样子。
我每天吃饭打水洗澡,都要过去看看她,
她每天要睡午觉,等睡够了,才能出来玩。
有时还会尿裤子,不敢告诉爷爷。
偶尔带她去食堂吃饭,就会很高兴。

佩佩说她还有弟弟,在老家和爸爸妈妈生活在一起。
家里照顾不了那么多孩子,就把女儿送来给爷爷带。
我从旧宿舍楼搬走的那一年,佩佩离开了上海。
爷爷说,她回老家妈妈身边去了。
也许佩佩是乐意这样的吧。

今年她该有十岁了吧,不知道有没有上学。

那些人那些事,注定只会在我们的生命中出现一小段。
有些不曾注意,有些不再记起。
他们的背影在今天都显得灰土土的,
只有我,还依稀认得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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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些故事 我不曾说起
那些朝南的房子
里面落满余辉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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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乐二三事

乐乐今年9岁,小学三年级。
我认识她12天,分别两个月。
我常常想起她,偶尔很想念。

认识乐乐的第一天,我托着大小行李,从香港飞到她家吃晚饭。
直到临睡前,才发现原来屋子里还有个小女孩在写功课。
我试图跟她打招呼,她不温不火地应了我一声,算是有所回应。
第二天我听说她会弹钢琴,就去套近乎——
“你会弹琴呀?”
“嗯。”
“会弹什么曲子呀?”
(撇了我一眼)“我弹的都是小朋友弹的曲子。”
于是我知道,我没戏了,被她自动分类到“大人”的科目,属另一国了。

结果两天以后,我们开始常常一起弹琴。
大人们都以为是我在教她,其实大部分时候,都是她给我上课。
她是第一个要求我踩踏板的老师,
她也是第一个在听我弹卡农的时候,说要哭了的人。

和乐乐混成一国的以后,有一天我故意逗她——
“你现在整天缠着我,我刚来的时候,你可冷落我了!”
“啊?有吗?”
“有啊!我跟你打招呼,你都不爱理我。我问你弹什么曲子,你说小朋友的曲子,就抱着琴谱转身走了。”
“哦,是吗。那一天我太忙了。”

乐乐是个土生土长的讲国语的四川娃子,却如她家人所盼望的那样,深深地认定自己是个上海人。
为了让她受到更好的教育,家人托了很多关系,把她从乡下送到大城市里上学。
于是她生活在有着舅舅舅妈舅公舅婆外公外婆祖宗等等一系列长辈们关心的
没有爸妈在身边的
好多个家里,尽管她是家里的小祖宗。
她常常挂在嘴边的话是——
这个东西好,留给我妈吧,我妈可穷了。

坦白说来,乐乐并不是我所喜欢的小朋友的类型。
我只钟意长得漂亮得跟娃娃似的小孩,或者聪明学习好的小朋友。
现在看来,乐乐两种都不算,但她有小孩子们独特的让你意想不到的机灵。
她的作业每天都被老师改出错,就回家满脸不高兴地质问她外公:
“怎么你检查的作业没一天全对的?!”

某天她得意洋洋跑来跟我说,外公检查她数学全对。
我回她:肯定有错,拿来我看。
没错怎么办?
嗯……没错我剥个橘子给你吃,有错就你剥给我吃。
好!
结果真的全对,但剥橘子的事却被我不了了之,乐乐之后也没提。
三天后,她因为输了另一场赌,被罚给我剥个橘子。
她很严肃地对我说:“你大前天也欠我一个橘子的。”
我点头,认真完成了我的诺言,感叹于小孩子内心的在乎。

我每次给乐乐辅导功课,她舅婆就会开她玩笑说:
私人家教很高级的,叫你妈给钱,一千块一小时。
她每次都噘噘嘴装没听到,然后闪人。
有一天她缠着我以背英文单词的名义,要我陪她唱英文歌、玩英文角色扮演。
虽说是件好事,可是在长达三个小时的持久战之后,我彻底拜倒在小孩子无穷旺盛的精力下。
我愁眉苦脸地说:乐乐你能不能有效率点?就5个单词,你都背了3个小时了!
结果她想也没想就回答我:不就三千块钱嘛。
我才明白,原来大人们轻描淡写的一切,小孩子都悄悄放在心上。

认识乐乐的第四天,她托着下巴天真地问qu:
你一个人在上海的时候,想不想你妈呀?
qu:不想。
乐乐:想不想你爸呀?
qu:不想。
乐乐:那你想我吗?
qu:我想你干嘛呀?!
乐乐:哦。那你想谁呀?
qu无奈地以苦笑逃避小孩子的问题。
我就不怀好意地学乐乐的样子追问:那你想谁呀???
和小孩子合作欺负大人,乐趣无穷。

认识乐乐的第五天,她说要画幅画给我看。
她涂每一个颜色的时候都要来问我用什么色好。
我每次都给她建议,可其实她都有自己的想法。
当她拿着成品给我欣赏的时候,我皱皱眉说不好看。我的本意是想让她再精益求精。
结果乐乐低头自己看了一眼说:哦,我觉得还可以呀。就拿着她的作品转身走了。
她的反应令我印象深刻。
后来qu问我,有没有发现乐乐有很强的自我恢复能力,任凭你怎么打压,她都可以立刻自我恢复。
和她妈妈很像。

乐乐的悲苦在于,在这些她当小祖宗的家里,大人们都见不得她开心。
她只要一乐呵,她外公就会喊:乐乐看功课去!背单词去!作业写完了吗!
即使在她苦苦缠着我陪她唱英文歌的时候,只要她high了,“乐乐背单词去!”的声音就会响起。
所以乐乐并不知道,唱英文歌、用英文对话、跟我一起把英文歌的谱写出来、在钢琴上弹出来,这些都是学习。
乐乐并不认为,学习是可以有趣和快乐的。
所以乐乐不喜欢学习;她并不想学会,只想我把答案告诉她。
于是我怎么也无法跟她解释清楚,为什么5公斤铁并没有比5公斤棉花重。

和乐乐分别的前两天,她收拾书包,发现不见了第二天要交的作业。
小祖宗说,前一天拿给外公检查,外公再没还给她。
外婆去质问外公,外公不认账,外婆责怪外公,外公火了,冲着乐乐大喊:
“你自己的东西,自己不知道收好!你们个个都赖在我头上好了!!什么事情反正都全怪我!!!”
结果真的在外公桌上发现,外公更加不高兴:“都是我错!!!!你们全对!!!!!”
我听听客厅里的气氛不太对,怕吵到小孩子,就径直过去,拉着乐乐回头就走。
乐乐很安静地跟在我后面。
我把她带到房间,关上门,想跟她扯点别的话题。
我蹲下身来,惊讶地发现她毫无表情的脸上,一对双眼噙满泪水。
这是我和她相处以来,第一次看到她真真实实表现出来的难过,没有写在脸上,只是在眼睛里而已。
我指着她的眼睛说:别滴下来哦,千万不要滴下来。
她转过头去,又快速地转回来。
一张天真无邪的笑脸对着我。
我忍不住一把抱她到怀里。
我想起了我说她画得不好看的那个晚上。

和乐乐分别的前一天,她在屋里写作业,外公在一旁监督她,
我在屋子另一角收拾行李。
乐乐常常歪歪脖子偷看我一眼。
我就对着她很费劲地比口型:明——天——我——就——走——了——
乐乐对我点点头,被外公发现,批评她开小差。
她解释说,因为我要走了。
我没想到,她真的看明白我的口型。
又或者,她本来就明白我想说的话。

第二天一早,在她还没起床的时候,我就去赶飞机了。
我没有和她说过再见。
我成为她生命中只出现过12天的过客。
对于9岁的乐乐来说,那12天的我,不出两年就会烟消云散;
可对于我来说,那12天的乐乐却留下很多不仅仅是美好的东西。
我记得她教我唱的英文歌,脑中会无端端回响出那段旋律,我还能完整地背出歌词;
我记得她最喜欢弹的曲子是《彩虹架到台湾岛》,我不知道要怎么告诉她台湾那回事;
我记得她教我弹的《蓝色多瑙河》,我只会弹开头四句,因为那一周她的钢琴老师只教了她四句;
我还记得要在第四个音符时踩踏板。
在挫败的时候,我就想起她,想起她说,我觉得还可以;
在想哭的时候,我就想起她,想起她转过头来对着我笑;
在感到孤独的时候,我就想起她——特别想念她——
想想她,就会有力量走下去,
就会想起她托着脖子问,那你想谁呀?

乐乐,这个星期,
我每一天每一天,都很想念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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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路55号

左边是一双七十岁的手,六十多开始学琴。
右边那双,是他那半路出家的“老师”的手。
今年六十岁,五十二岁开始学琴。
自学八年,从连五线谱都不识,到今天,可以弹出十多首世界名曲。

一个美好的下午,我和这群老人一起,在汾阳路55号的琴房。
他们热情地说要请我一起“音乐下午茶”,
然后又说,只是我们没有茶,只有音乐和午后的阳光。
于是一连数小时,他们兴致勃勃地从莫扎特到肖邦,再到贝多芬;
从小夜曲,到幻想曲,再到xx狂想曲;
而且全是盲弹,都不看一眼谱的。
把我惊呆了。
以至于我后来偷溜进音乐学院的时候,嘴里还乱哼哼着那个xx狂想曲。

没头脑说,在音乐学院的校园里,把歌哼成这德行,一定会被逮住。
我笑笑说没关系,万一被揪,咱就称自己是打击乐系的。

薛老伯原是上海某工厂里的木匠,
五十岁那年,很多国企因效益不好,纷纷倒闭。
当了一辈子木匠的薛老伯离开了工厂。
他说那一年,无意中看了一部电影,被影片里的钢琴曲深深打动。
就是出于这么一个简单的原因,一个五十岁的老人立志开始自学钢琴。
他每天苦练几小时甚至十几个小时,
完全不通乐理,就死磕琴谱,一年只猛练一首曲子。
还是出于喜欢钢琴的原因,后来他在汾阳路上租了个小小的店面,开了家琴行。
凡是在他店里买琴的,他都会免费教琴。
开店期间,结识了另外一些爱音乐的朋友,特别是一些老人,
在他的感染下,也开始自学钢琴。

老人们问我会不会弹琴,
我立即想到林和队长的告诫——第一次去见老师的时候,一定不能说自己会弹啥啥曲子,
一定会立马被批:音阶都没练好,还想弹那么难的!!!
于是我很老实很低调地说我一点儿都不会。
然后他们问我识不识五线谱。
我答不识,要数老半天的。
他们说没关系,这就算识谱了,他们也是一格格数出来的。
练一首新曲子,他们都是先要把五线谱翻译成简谱,光是这个工作就要做上两三个月,
然后才坐到钢琴边开始练琴,一首曲子最快也要练上十个月才弹出来,
平均下来,每首曲子练一年才出师。
于是我才明白,为什么那么长的曲子,他们从不看一眼谱,
原来全是死磕出来的。

老人们有时候喜欢每人坐在一架钢琴前,一起弹同一首曲子,然后比较谁弹得好。
有时候自己也会给左手做一点点改变,然后兴奋地弹给其他人听。
徒弟们总是要抱怨,自己已经很努力了,从没碰过乐器,到如今可以弹肖邦,可是却怎么样都赶不上师傅。
师傅会笑说,我看到他们每天拼命追赶我,我不能原地不动啊,不能让他们追上啊。
然后徒弟们又抱怨,师傅没有工作,老伴又把家里打点得很好,他每天可以专心练十几个小时,
而他们有的人还要照顾家里,还要上班,每天练三四个小时就不错了
……
听着他们相互争吵,让我觉得生活简单而美好。
师傅点头说,没了工作以后的这些年,
是他一辈子过得最开心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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